就遇到这种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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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去年8月26日
湛江雷州市的黄女士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当场身亡
随后雷州市公安局委托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的结果显示她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好几倍这个结果,让黄女士的家人产生质疑“她一个60多岁的人,一生都不喝酒的;而且她吃得比较简单,怎么可能会有这么高的酒精含量。然后交警说你说没喝酒就没喝酒,人家靠证据的怎么说一大堆。”问题来了一个60多岁的妇女车祸身亡怎么会被检测出如此大的酒精含量?鉴定报告并没有说清楚记者查阅文献发现如果人已死亡从血液或组织器官中检乙醇不能简单下结论因为血液腐败抽血验血流程不规范、糖尿病等都可能产生乙醇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马安德介绍人死后会产生酒精的“还有取血时,不同的部位都会有些差别。”黄女士血液中的乙醇从何而来?家属首先怀疑血液腐败因为事故发生五天后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家属方索得一万多元的检测费后才陆续安排抽血除了血液腐败黄女士家属还怀疑血样在抽取、保存等环节也存在问题《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采集技术规范》规定尸体提取的血样每管采血量应不少于2毫升而黄女士血样中每管血液量仅约为1毫升为什么尸体搁置这么久才进行抽血呢?血样抽检、保存等环节中有没有问题?记者和黄女士家属来到湛江市司法局进行咨询一工作人员表示司法鉴定机构向家属收钱是按规定来的“在湛江都是这样的”至于这件事,他们需要进一步调查家人都不相信不喝酒的黄女士会醉驾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雷州市公安局委托南方医科大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死者血液中酒精含量和来源鉴定意见显示血液乙醇含量为223.6 mg/100ml非生前摄入“人已经走了,你想叫她出来说话都说不了了,你还这样冤枉她。如果不是我们家属坚持自己掏钱去捡的话就被他冤枉了。”尸体无法开口讲话为什么第一次检测不要求鉴定酒精来源?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表示这是因为交警的委托要求里没有这一项但鉴定差之毫厘,审判失之千里记者了解到仅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每年就有20多例类似案例黄女士家属认为
以后如果有这种事情还是需要深入调查
包括血液腐败的问题
“要不然你这不是冤枉人了对吧,如果你司法都这样的话,人家老百姓还有公平可言吗?”
多位学者和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建议
涉及尸体血液检测
应将酒精来源列为必要检测项目
最大限度还逝者和家属以公平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副主任马安德介绍
他们正在着手召开司法鉴定委员会会议
其中一项重要的议题
是针对尸体血液乙醇检测规范的问题
他们计划会出一份指引
让检测更科学
最大限度还原死者生前状况
针对这件事
湛江市司法局进行回应
据初步调查
没有发现虚假鉴定的行为
只抽取1毫升的血液样本,也符合标准
但尸体血液中查出酒精
来源存在多种可能性
是不是应该进一步鉴定?
而不是直接判断为“酒驾”呢?
广东省司法厅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彭恩介绍
对于委托人来说
每增加一项就是增加一项经济负担
“我觉得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探讨的。如果委托人的目的是要看死者生前是否饮酒,而且现在又检出了有酒精含量,个人认为是非常有必要进行酒精来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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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只检测酒精含量
如果不是家属强烈要求
就连酒精来源这么重要的一项都不检测
确实令人深思
为生者权,为死者言
但在这个案例中
法医没能给死者家属一个公正的结果
还差点酿成冤案
这样的乌龙
不应该出现在如此严谨的司法系统中